自从2015年《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卫生许可证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的,有的商家嫌麻烦而不去办理,最终面临被处罚的后果。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处罚制度
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经营食品属于违法经营行为。根据 《个体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被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所代替。
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学生盒饭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 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者(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食品现制现售者,食品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销售者,食品储运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社会盒饭生产者、桶饭生产者),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和说明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临时)》申请(包括新证、延续)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5)承诺书;
6)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具体手续
1.到当地工商所给你开的公司查询一个单位名称;
2.给你公司所有从事冰酒销售人员办理健康证(当地防疫站办理)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当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
3.公司法人身份证及房屋使用证明的复印件;
4.冰酒生产厂家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
5.卫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您觉得上面的步骤繁琐,您可以找代办公司帮您办理,易企创业竭诚为您服务。